在大司农之下设盐铁丞,统管冀州的盐铁相关事务,同时于地方以郡县为界设盐官和铁官,管理盐铁产销。
其中盐的生产,总得来说走的是民制、官收、官运、官销的模式。
即官府在近海或者有盐井的地方募民晒盐、煮盐,官家提供主要的生产工具,如煮盐用的铁锅和铲具,以达到间接控制其生产的目的。盐工晒得的盐理论上完全交由官府收购,并且组织运输和销售,售盐所得往往是地方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晒盐的盐场开始,到官府收购、运输的过程,再到销售,有机可乘的地方不少——在这个过程中,对于有心之人来说,有诸多方面可暗中操作,以此谋取利益。
苗家在春河,就有不止一处小型的晒场,分布在鲸海海岸,位置十分隐蔽,再加上当地的盐工也要养家糊口,到不同的盐场去做活,为了维持生计就闭口不谈私盐的事情。
他们怕事情败露自己也要受到株连,就更不敢把这种事情说出去。
煜亲王的人也是费了不少力气,才找到了不具名、非官方的私人盐场。
有了生产,就意味着保证了来源……苗氏从春河得到的海盐,通过他们的路子,被运到了鹤木,然后再走水路到上下游处,最后再凭借各郡县的“盐帮”分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