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玄幻小说 > 整容三次的我 > 第3节
 历时两天后,法庭宣判。
    被告张怀民,由于非法监禁民事诉讼原告人林茜茜五年,且强迫原告整容,具有胁迫侮辱行为,情节恶劣,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被告律师随后举证,被告张怀民长期患有精神分裂症与躁狂症,虽尚未完全丧失辨认能力,但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法官酌情考虑后,最终判决张怀民有期徒刑三年。
    宣读判决时,林茜茜带着口罩和墨镜,从坐着的角度,看见张怀民对她嘲讽的笑了笑。
    她想控制自己的表情,却抑制不住愤怒在心里剧烈翻涌。
    有前来旁听的女孩递给她一包纸巾,林茜茜接过纸巾说完谢谢,才发现眼泪在不知不觉中已经淌了满脸,和口罩黏在一起,湿乎乎的。
    她再次道谢,然后表情木然的走到一边,给正在办案的秦出打电话。
    电话通了。
    “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正在通话中。”
    第四章
    林茜茜从法院出来以后,将自己的口罩裹得更紧了。
    透过墨镜,她看见一群记者扛着摄像机举着话筒已经等候多时。闪光灯频繁闪动的“咔擦咔擦”声伴随着众人交头接耳的私语声,让人无端的焦虑起来。
    林茜茜没敢现身,她躲在一边,再次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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