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歌这些大佬,唐昱原本是要很苦逼地从宗门前端的坐忘峰跑上两三百里路直达宗门最后端的停云峰的。
    原本。
    唐昱表示很无辜。他一开始真的是这样觉得的。
    唔……都怪路上的风景太迷人。
    咳咳,再说,他的灵力压根无法支撑他一路不停歇地跑几个时辰。
    咳咳,好吧,他只是在路上不小心看到一只野兔,然后脚底附着灵力的奔跑速度,让他一不小心抓到了野兔,再然后又遇到一条溪涧……
    一句话,总归他今儿都是赶不上回去伺候老祖,干脆歇歇脚……顺便,野个餐嘛……咳咳,很合乎常理,不过分是吧?
    这么一想,唐昱就心安理得地在溪边安营扎寨,哦不,就是掏土挖坑搭灶坐锅。
    就着溪水把兔子剥皮去血去内脏,唐昱又兴冲冲地跑到林子里捡了些枯枝落叶,再跑回溪边的简易灶台。
    掏出老祖给做的一套厨具,把这只没有任何灵力的普通的兔子加盐加酱涂抹揉捏,再抹上一层油,把兔子搁在一边静置等入味。
    接着他脱了靴袜跑进溪涧,挑挑拣拣拾捡了几块指头大小的石子,洗刷干净,回去铺到锅底,等会可以防止兔肉粘锅糊底。
    再把腌制了一小会儿的兔子放到石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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