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
每当想到千百年之后,没有人知道这个时代到底发生了什么,全世界都可能会传颂他们的‘爱情’,忒弥斯·莉莉丝与红发香克斯的‘爱情’。多弗朗明哥就想毁掉什么,最好是毁掉有这种可能的世界。
“喂,莉莉丝,老子来真的,要不要来约会,比起青雉那男人,我可有意思多了。”不同于记忆中更像是玩笑的试探,之后就再也不提。这一次在和黄猿过完招之后,多弗朗明哥说出了这句话。
多弗朗明哥终于插手了莉莉丝的人生,不管是不是行驶出幽灵海域之后就会回到现实世界,他终究是像自己的血脉屈服了——堂吉诃德·多弗朗明哥,最后一个堂吉诃德,天生就继承了堂吉诃德式的愚蠢!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最后又总是会被自己喜欢的东西害死。
不过没有差别了,直到再也没有机会之后,多弗朗明哥才知道,这世上对于他来说,有意思的人和事已经不多了。自以为是不碰为妙,到最后才知道当初做的决定,几乎和他过去人生中的每个决定一样。
杀死父亲、回到玛丽乔亚、杀死弟弟。
不会后悔的,在当时的理智之下,这就是他的选择,天夜叉怎么会后悔。
但是会念念不忘,内心会永远记得一些人和一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