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房子,要是婚内的财产房子都给了王菊,她还生个屁。
然后就上了法院。不知道怎么操作的,开年第一场官司就是王菊和林超,判的很迅速,因为林超之前还动手打过林漫漫林清清,医院有伤痕证明,两个女儿的抚养权,林超根本争取不到更别提拿着个威胁王菊了。
判下来的种种基本跟私了条件差不多。
两人共同财产就是县城的房子,林超不愿意在县城那儿住了,他嫌小区人对他指指点点,再加上房子老破旧,干脆卖了后给了王菊大部分的钱财,他拿着钱回到了农村,他有宅基地,现在村子里盖房过度一两年,计划着以后翻本重新在县城买个新的,小三才不情不愿同意了,她不同意也没办法,肚子里还怀着对方孩子,家里也回不去,要真的离开了林超她不知道去哪里了。
不过两天时间,王菊和林超离婚了,拿到了房产赔偿。林超倒是想拖,可想到王萍背后关系没敢对上。
重新回到院子后,王菊是不想带着女儿住大姐这儿了,可以帮她一时,以后的日子还是要靠自己的,大姐也有生活的。王菊脾气倔打定主意谁也劝不动,王萍也没拦着,而是给小妹出主意,说别走远了就留云城,她们姐妹三个也能帮忙,还有漫漫清清的学业不能耽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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