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微,没有人发现。
    他早上去公司的时候想了许久,想的是关于白一尘曾经自杀过的事。
    这些年来,他怕自己克制不住对白一尘的喜欢,会想要放弃华城的一切来到南城找他,所以他都刻意地不去关注有关白一尘的消息,在公司里,他的下属和同事只以为他是个严肃冷漠,不苟言笑的上司,除了曾经见证过他们恩爱程度的同学或邻居以外,没有人知道他在几年以前,有过一个相恋的男性爱人。
    而同学们在毕业以后就已经各奔东西,邻居们也早就在出租屋拆迁后离开了这个地方,南城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他们可能再也不会相遇,相遇了也不一定认得出彼此。
    因为再深的感情,都会随着时间被冲淡——时间是一切辉煌和落寞的尽头。
    时亦南知道这个道理,所以他觉得白一尘会渐渐忘了自己,毕竟他当初那样断然冷漠地离开,一个人但凡有点自尊和骨气,都会对他这个“前任”恨之入骨。
    为了这样一个“前任”自杀,大部分人不会觉得白一尘足够深情,只会觉得他傻。
    白一尘不是个傻的,所以时亦南觉得他应当会渐渐忘了自己的,可他却还是功成名就后选择回到了南城,来找白一尘,不是因为他有多爱白一尘,只是为了白一尘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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