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法轻,当判之为‘奏案’,上报朝廷,改由大理寺审理裁决。”
崔钿想了想,抬眼看向另一边那两人,秦娇娥噤声不语,可见是无话可说,而那方樵妇则是急赤白脸,口中骂骂咧咧,却也说不出甚么有理有据的辩驳之词。
她不由啧啧两声,随即一拍惊堂木,高声道:“确如徐老三所言,官家以仁为本,以孝为先。既然牵扯了孝道,那便应当算作是有情可原的‘奏案’,不该由我来审,该让大理寺来裁决。大理寺积案甚多,这一来一去,起码要花上一月有余。吴氏二人,暂且收押,等候听审。至于方樵妇,暂且退下,回家里等消息罢。”
徐挽澜却是想的明白。这官家重新修撰律法,特地强调“情理可悯”,多半是要赶在这一年半载里,急着树几个典型的。而官家又以仁为本,以孝为先,一心想在青史上留个“仁民爱物”的好名声,因而吴樵妇的这案子,只要能送到大理寺,是一定会被轻判的。
古有“缇萦救父”,成就了汉文帝的仁爱之名。若是官家在此一案上,多做文章,加以渲染,说不定也能流传出一段佳话。只是徐挽澜也料不准,官家身边,有没有这样精于“宣传洗脑”之道的聪明人呢?
作者有话要说: 三桩官司一了结,就要把笔墨暂时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