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玄幻小说 > 不平则鸣 > 第7节
何审不得?”
    徐挽澜平声答道:“若是去年此时,闹出这一桩官司,那知县娘子,自然是审得的,只是今年年初,新法谟印颁行,如此一来,知县娘子便审不得了。新法有言,这所有案子,都得分成两种。”
    她稍稍一顿,含笑看向秦娇娥,问道:“想来娘子也是熟读律法的。那我便想问一问娘子,这案子,该分作哪两种?”
    秦娇娥心上一紧,却不得不老实答道:“‘详覆案’和‘奏案’。”
    历史上真实的宋朝也是如此,将地方案件分为“详覆案”和“奏案”两种。所谓“详覆案”,就是罪状分明,刑法相当的案子,直接由地方知县判决即可。而另一种案子,称之为“奏案”,顾名思义,便是要奏报中央的。这类案子,多半都是“情理法不协”的案子,情重法轻,有情可原,便必须上报中央,由大理寺复审裁决。
    见秦娇娥老实回答,徐挽澜微微一笑,转头看向崔钿,朗声道:“恰如秦娘子所言,世间之案,依照从新修撰的《宋刑统》,应分为‘详覆案’和‘奏案’两种。若是罪状分明,那就要算作‘详覆案’,便该由知县娘子来审。但若是情理可悯,有情可原,法不能断,那便要上报大理寺来审,知县娘子,自然是审不得的。”
    秦娇娥闻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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