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看戏再没别的消遣,民国时天津卫虽然已经有了电影院,却不是普通老百姓看得起的,纵然有那份闲钱,可也没有看杀人过瘾。因此每到出红差的时候,城里头比过年还热闹,搬梯子、上墙头,道路两边连同树上全是人,还有大批做小买卖的商贩,吃的喝的烟卷儿萝卜大碗茶,就跟赶大集一样。有许多大字号甚至在这一天关板歇业,掌柜的带着店伙计,店伙计带着媳妇儿,媳妇儿领着孩子,孩子牵着狗,总而言之、言而总之,除了进了棺材、落了炕的,能来的都来了。
枪毙之前游街示众,必须绕城一周。当时天津城的城墙已经拆没了,不过格局仍在,东西长、南北窄,城内四角各有一个大水坑。上岁数人还记得有个说法,“一坑银子一坑水,一坑官帽一坑鬼”。西北角是鬼坑,因为旁边是城隍庙。清朝以来,上法场都从这个地方出发,先给城隍爷磕头,以免变成“大庙不收、小庙不留”的孤魂野鬼。
当天处决的死囚有十几个,不乏杀了人的土匪、滚了马的强盗,当然也有含冤负屈的,各有各的案由,一个个骨瘦如柴、破衣烂衫,都被折腾得脱了相,走起路来踉踉跄跄、斜腰拉胯,有冤的也喊不出来,一街两巷的老百姓见了直咂嘴,这便叫“人心似铁非似铁,官法如炉真如炉”。其中却有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