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事都像个小老头一般,会更可爱的。
    这是在百里悠的授意下,金银财宝亲手给他缝制的小棉袄,保暖又不臃肿,华丽又不俗套,很符合他将来的身份。
    可是,沐文轩却不是很喜欢。
    原因嘛,他嫌弃这颜色太骚包了,果然是百里悠会选择的风格。
    这样的颜色,应该更适合虚无那个长不大的老不死。
    拉了拉袖口,即使心里嫌弃,沐文轩却仍然面无表情,缓缓地走出了院子,例行散步。
    在他的身后,一身紫袍的百里悠斜斜地倚着门框,手里摇着扇子,轻挑起嘴角:“天一,莫不是玄一又想你了?”
    “唉,有人思念真好哇,像我们,孤家寡人的,连想打个喷嚏也没机会。”
    外表看着还是那副懒懒散散、玩世不恭的样子,脸上的笑容也依然骚包,但熟悉他的人都知道,他其实变化很大。
    身体消瘦,脸色略显苍白这些表象就不说了;
    就说他的气息,也已经不想以前那么轻快,而是显得沉稳浓厚,比以前更让人看不透了。
    如果用颜色来标记,以前的百里悠是褐色,神秘中带着些许温暖,间杂着些许的阳光;
    而现在的百里悠,却是深沉的黑色;
    即使他在和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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