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不会,你见过哪家的女婿敢嫌弃丈人的。”
秦蒙再也没有说话。
车子依旧艰难的挪动着,她从车窗看着停滞的车流,心里全都是父亲的模样。
她忽然想起来,他被抓走的那天。
忘记那是她小学几年级的运动会,阳光很好,温度适宜,她穿上新买的运动服,背着自己的卡通保温水壶,小小的手放在一只又宽厚又温暖的手掌里面。
然后家里来了一群人,手里拿着写满字的白色纸,说要带走他。
那时她什么都不懂,也不知道什么叫作犯罪,呆呆傻傻地站在那里。
她看见骄傲如父亲,却在那天冲那些陌生人下跪,眼角的泪低落在老宅的地板上,“求求你们再给我一天的时间,半天,我女儿的运动会要开始了,我要陪她去的呀。”
这是个不足够有信服力的理由。
他依然被带走了。
秦蒙被阳光晒得发困,头抵在冰凉的玻璃窗上面,思绪却越飞越远,从儿时到成年,从快乐到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