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了晏银生一家不知晓晏天有酒驾历史这个说法。
在法庭上,只要不是窃听,胁迫等方式取得的录音,都能当做证物,只是录音本身的局限性,很难让它成为一个完整的证物,往往需要其他辅助证明。
因此第一段录音配套送上的还有一段视频,是当天有人在广场上拍摄的,视频当中,清楚拍摄了徐淑芬所在位置发生的一幕幕,视频画面对准了她的正面,完全可以依靠视频中她的嘴型,证明录音的真实性。
当然,录音也是合法取得的,当时有个乐队准备在那儿录制自己的曲目,将徐淑芬和儿子的通话录制到里面,纯属巧合。
除此之外,林福寿等人曾经大闹晏家以及晏褚公司的恶劣行径,以及他们威胁晏褚给与巨额赔偿的家庭录像视频,统统被作为证物呈上来。
看见那厚厚一摞的证物,林福寿等人都忍不住胆寒,对方到底是从什么地方找来那么多证据的,之后那些证据就算了,更往早些的,就说徐淑芬和她儿子的最后一通电话,怎么就那么凑巧,又有人拍视频又有人录音的,还那么凑巧,那些人都被晏褚给找来了。
当然没人觉得这是晏褚提前计划好的,他又不是先知,难不成他还知道他那个堂兄会在那个晚上出车祸不成,知道他这个大伯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