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产生过的一个想法,竟然真的有人去实现了。
穿着高科技的装备,身手不凡,在夜间打击犯罪,这个疯狂的城市终于出现了黑暗骑士。
谁也不知道蝙蝠侠的真实身份,他一直戴着面具变声出现,抓到了很多犯罪分子,将他们都送入了阿卡姆疯人院。他从来都没停止过打击哥谭的犯罪,但不知道为什么疯子却越来越多,蝙蝠侠的工作就没有停止过。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芬奇也是在纽约在做类似的事情,但他们是个团队,蝙蝠侠却只有一个人。
以一人之力,守护着整个城市。
尽管富江觉得这种工作是永远做不完的,渺小的坚持对整个世界来说或许微不足道,但富江敬佩着这样的人,他们都很了不起。
她整理完房间来到窗台,打开窗呼吸了一口新鲜空气。雨已经停下来,哥谭的天空被探照灯投射出一个巨大的蝙蝠标志的阴影,大部分哥谭的市民都认可蝙蝠侠,视他为哥谭的守护者,也有不少人认为蝙蝠侠不能凌驾法律之上动用私刑——这也是白左的一大特征了,只要政治正确,哪怕让他们给恐怖分子争取人权都有可能。
那些生活安逸的上层者根本不知道底层人都过的什么日子,无法感同身受的时候,站着说话都是不腰疼的,何不食肉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