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权益,而且为此做出了很大努力的作者。
    “同人盈利,毫无疑问是违法侵权行为,事实上,严格来说,就连同人创作本身也是侵权的,这也是西方的同人作品通常会在创作之初发表‘弃权声明’的原因,我想这个常识大家都应该要有,只不过是版权方追究与否的问题。可能很多人并不清楚,在网络作者这个职业圈中的业内常态是,作品的绝大多数版权都不属于作者,而是归属网站,这其中就包括了同人作品侵犯的改编权。
    “六年前,很多老读者应该记得,当年闹得沸沸扬扬的格罗莉娅帆布包事件,我就不在这里展开叙述了,简单给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科普一下,格罗莉娅·亚特是竹神的第一部 作品《宇宙之茧》中,人气非常高的一位女性角色,六年前,笔尖曾经发布全站通告,严肃警告在网上公开售卖的格罗莉娅同人帆布包的侵权行为。”
    这是笔尖的十周年庆现场,路敛光说话还是非常克制客观的。实际上,虽然同人作品在法律上并不占理,但是为了人气,笔尖文学网早年对竹丛生作品的同人圈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可以说是持鼓励态度的。
    那个时候竹丛生是一书封神,前途无量的新人作者,笔尖也是一个年轻的,主打男频的文学网,官博为了塑造亲民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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