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崔本一家算起来也就是三口的小户而已——国法律令中,像桃儿这种卖身为奴的并不算户口。也就是说,她家要上交三两银子。而某些几代不分家的就应该要交八两银子。
赵莺莺首先想到的就是一些贫苦人家,三世同堂甚至四世同堂,满屋子的人,怎么算都是五口以上了。对于他们来说八两银子要一口气拿出来,那实在是太为难了。上次一两银子的常例钱也能闹出那些风波,不知道这次的过节钱又会有什么。
白日这样想着,晚间的时候赵莺莺就是这样说的。崔本听了也是叹气,白日的时候有个酒坊里的工人预支了两个月的月钱,就是因为要凑这个过节钱。按理来说能拿月钱做工的,那都不是穷人了,过节钱咬咬牙也应该能凑出来。
只不过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不是一句‘按理来说’能够概括的。那做工的家里还没有分家,一大家子人算大户。家里兄弟们各有事做,但是只有他的最好,其他的兄弟们也就是卖卖力气,糊口而已,至于攒钱,那真是没攒什么钱下来。
没分家的规矩,子弟赚的钱都要归公中。当然了,他是家里最赚钱的一个,多多少少有些优待,可也就是这样了而已。事实就是,其他的兄弟占了他这一房的便宜——不过也不能这么说,不分家的规矩就是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