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那个时间闺女还没嫁出去,虽然单家交得起朝廷规定的罚款,却也对闺女的名声没什么好处,单峻海就是再不想闺女嫁人,那也是有分寸的。
其实晋朝的“剩女税”已经轻缓许多了,在前朝,“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简而言之就是家中女儿十五岁还没嫁人,家人就要受处罚,一般而言是家中男子仗十,这对于普通靠天吃饭,需要劳动力的农户而言,是伤筋动骨的惩罚,也因此很多人家都会在女儿十三四岁的时候就将她嫁出,或许是因为婚配生育的年纪太小,婴儿的夭折率一度走高。
而前朝以前的,则是“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长吏配之”,也就是家中有十七岁还没嫁人的姑娘,当地的长官可以做主婚配,这使得很多样貌或是其他方面有短板的姑娘能够顺利嫁人,但也致使了很多心不甘情不愿的婚姻出现,往往不是结两姓之好,而是结仇。
这么想来,似乎还是晋朝的律法最公道,不仅将所谓“剩女”的年龄推迟了,也将惩罚的措施改成了罚钱,对于婚配较早的古代来说,十八岁还未出嫁的姑娘,那真是少数中的少数了。
“大善人别唬我,你家小娘子要是婚配了,我花媒婆不可能不知道。”
那体态丰腴的媒婆一脸不相信,单老三家这两个金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