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玄幻小说 > 胭脂 > 第3节
,还抽空给弟弟做了一套略厚些的衣裳,也都一块捎着。
    也不知道随谁,胭虎天生好大一副力气,才十四的少年,个头就快赶上成年男人了,很是唬人。
    原本家里人都指望他能读书科举光耀门楣,谁知胭虎非但不爱读书,反而打小喜欢舞刀弄棒,只把江志气个半死。
    去年端午隋氏进门,爷俩大闹一场,自此纷争不断。过年时又闹起来,江志借着酒意要不认他这个儿子,胭虎这头犟驴便夺门而去,在镇上做活,再也没回过家。
    胭脂前后也去看过几回,见弟弟虽然瘦了,可也着实精壮了,精神头反而比在家的时候好,倒也罢了。
    上个月去的时候,他兴致勃勃的说认了位镖师做大哥,日里在粮店做工,晚上跟着这位义兄学本事,把胭脂心疼的了不得。
    这次过去,胭脂就想着无论如何也得见见弟弟的这个义兄。
    一来总要瞧瞧对方是好是歹;二来么,长姐如母,她总得多操些心。
    虽然那小子口头上说义兄为人肆意洒脱,并不计较什么财物,可胭脂并不敢当真,琢磨着最好也趁着中秋节的由头送点什么。
    她想的太多太杂,不觉时光飞逝,晃晃悠悠一抬头就发现已经进了城门。
    此镇名唤青山,乃是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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