肆报道,政府下狠手整顿了,再往后去,一家这样的拳馆都没有了。”
这件事中,错误的是谁呢?
就像那句著名的广告词: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
没有需求,就不会有服务。
但从某一层面上讲,有人愿打,有人愿挨,拳馆不过是提供了一个沟通媒介的作用。
如果从法律层面上讲,不被许可的,就是错误的。
“后来,我没了工作,我还小,涉世未深,什么也做不了。跟着别人贩卖二手手机,后来才知道那些都是偷来的,我感觉像是自己也参与了犯罪一样恶心,退出的结果就是被打断了一条腿。”
那时候过得真是狼狈啊,有时候都想狠狠心去抢银行。死了就死了吧!还有什么比活着更难的事。
“我没那么高尚,如果有一条捷径可以让我过得舒坦一点,我会毫不犹豫地扎进去,不管那条路是对的还是错的,但最终对法律的恐惧,或者说道德上的心理压力战胜了某种渴望,我拒绝了参与偷窃。那时候很穷,真的很穷,看不起病,吃饭都成问题,我妹妹经常发疯,偶尔疯起来会狠狠咬自己,医生建议住院治疗,但哪里有钱。她偶尔精神会好一点,然后自责,愧疚,我有时候安慰她,有时候也觉得厌烦。”
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