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来不知时日,再回过神来都好几年过去了,早就过了对逛街有新鲜劲的年龄。加上身边缺个贴心人,他也就没再想过这事。
可现在,他有了恋人,忙完了手头全部的通告工作,正好有时间,多好的机会……
谢瑜马上应下,给自己准备了一套低调大众化的服饰。他翻出了复古风的帽子,以及形状夸张的大款眼镜。他兴冲冲地去找沈祁,看到沈祁的打扮,顿时自愧弗如。
沈祁一身从未穿过的打扮,发型蓬松。他里头套了件红绿色的内搭,看着一堆像杂乱的符号。外头是件灰白斑纹的长款大斗篷风衣。长腿被黑裤包裹,脚上蹬着一双姜黄色短靴。
谢瑜差点呆住,木然地咽了口口水。
沈祁这一身可谓足够大胆,撞色不说,从头到脚件件都是带纹路和造型的艺术款。这些单件放到其他人身上,或许夸张得不伦不类,但放到沈祁这个衣架子身材上,被气质一衬托,就很神奇地和谐了。
健朗之余,还有着小年轻的轻松风格。乍一看,还以为是在首都星读书的艺术青年。
谢瑜不知该如何形容,“沈祁,你从哪儿弄的这一身?”
“很不好看吗?对不起,这身我还没穿过,没发现不合适。”沈祁抬起手,“我还有一身混赌场的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