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女人这么舍不得狗,但是倒是很舍得他。
大四的时候沈何启留在a市实习,进了叶洋与朋友一起开的公司。因为同是x市人,叶洋难免对她多有关照,再后来是水到渠成地相恋。
元宝是两人从路边捡的,它因为生病被遗弃,那时还是一只小小的幼崽,瘦成皮包骨可怜兮兮地在路边晃,想翻垃圾桶找东西吃还被野猫欺负。沈何启路过看到就迈不动步伐了,于是把它带回家养了起来,两人忙前忙后地在公司医院和家三点一线大半个月,终于治好了它,沈何启给它取名元宝。
他是沈何启的初恋,一开始他只当她在说笑,因为他不相信这样颇有姿色,性格又有趣的女孩子到了大四还会没有谈过恋爱。
沈何启毕业的时候,他在朋友们的见证下向她求婚了。
整个房间都铺满玫瑰花和蜡烛,满屋顶的粉色气球,朋友们为他们唱着《告白气球》,酒店房间落地窗对出去就是a市地标楼,80多层高的楼体用灯光打出了“何启,嫁给我”,还有满天绚烂的烟花。
他单膝跪地,打开首饰盒,里头是镶着珍稀粉钻的戒指。
这一场求婚,叶洋是很自信的。
可是将近一年的朝夕相处,他轻而易举看穿了沈何启的勉强。也许是为了在人前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