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酒是个好东西。
五岁的时候他第一次尝到酒精的滋味,他在餐桌上看着金甚杯里的酒很是好奇,金甚也不管那是六十几度的白酒,拿筷子沾了点就直接送进了儿子的嘴里,辛辣冲鼻的酒精味顿时充盈金铮整个口腔和鼻腔,整张小脸都因此涨得通红皱成一团。
这就是酒精给他的第一印象,简直是坏透了。
再长大些,酒成了社交场上必不可少的手段,也成了烦恼时候主动去寻求的慰藉与麻痹,他仍是觉得酒这东西又苦又涩难以下咽,不过他早已和大部分成年人一样,无师自通破解不美好的味觉带来的生理抵触,面不改色一杯接一杯地干。
这是什么原理他说不上来,反正他始终对酒这玩意没多少好感。
将近二十年根深蒂固的思想当然需要一件不同寻常意义重大的事情来改变。
比如说,喝醉了的沈何启很温顺,温顺到任他摆布,全然没了天生反骨的硬气和叛逆,让干什么就干什么,让说什么就说什么。
尝到了甜头,男人的劣根性一上来一时就有点收不住手。“渣渣。”他叫她,“你喝了酒怎么这么乖,我怕我再也不想让你清醒了……”
俗话说得好,饭吃七分饱,话说三分满。
沈何启很快就让金铮明白她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