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互赠定情礼后,“向对方主事长者提亲议婚”只是表达尊重敬意的最后一步,即便主事长者对这桩婚事有所不满也不会当真强拆姻缘,最终仍以当事双方的心意为准绳。
想当年沐家在利州那般势大,对贺征又有救扶之恩,沐青霜都从未想过挟自家威势与恩义强令他与自己成婚,便是由于这个缘故。
而中原在过去的几百年间,婚姻之事上多推崇“宗族之利为先”,至于两位当事者是否真正两情相悦,对一桩婚姻来说并非必须考虑的条件。
按中原旧俗,两家主事尊长全权掌控议婚合婚仪程,再以两家名义共同报呈官府,这婚事就尘埃落定。若婚后实在过不下去想要和离,也需由经由两家主事尊长首肯——
提出和离要求的人通常会被家族认为悖逆,想得到允准难如登天。
这种风俗导致大量“盲婚哑嫁”,不仅实质上剥夺了年轻男女自行择定伴侣的权利,更严重的是还为不少“人口贩卖”披上了合情合理的堂皇盔甲。
前朝中后期民生日渐凋敝,借此陋习婚俗卖儿鬻女以求利益交换的事时有发生,奈何律法与此相关的规制不够完善,并无明确的禁止与约束,即便部分年轻人有心反抗也求告无门,只能麻木地听之任之。
到了前朝末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