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那个老狐狸的嘴,那是再好也不过了。
    慕笙领了他们部门的八百万,那就让阿四留下来替他小舅给做点儿事,不然到现在。
    陆吾跟慕笙在当年季封疆跟慕晴雪的婚礼上见过一次。
    这些年,慕笙的名头挺响,四方集团的生意越做越大,s帝国大部分的酒店跟商城,全是属于四方集团名义之下,又或者是有四方集团的投资或者是控股。
    陆吾听说过慕笙这个人性格古怪,不好亲近,只是他记忆里,慕笙始终是那个当年在婚礼上坐在轮椅上漂亮的小男孩,因此在跟他说话的时候就带了点长辈对晚辈的亲昵,“是慕笙吧?现在就好长时间不见了。近来可好?”
    陆吾的长相属于过目即忘型,慕笙又是个不走心的,别说慕晴雪跟季封疆结婚时他还小,根本没记住陆吾这号人,就算是他跟陆吾刚见过,他不感兴趣的人,他也根本不会去记对方的长相,因此,对于陆吾稍显热络的问候,慕笙仅仅只是抬了抬眼皮,“我们认识?”
    呃……
    饶是长袖善舞的陆吾,也着实不知道这句话该怎么接。
    好在,慕臻及时地出声,化解了陆吾的尴尬,“五叔,您找我有什么事情吗?”
    其实,与其说是慕臻出声是替陆吾化解尴尬,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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