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剩下他们几个人而已。
加起来,两只手大概就可以数过来了。
真的到了1973年的时候,罗根还是有些懵逼的,且不说他一醒过来,鱼缸里的金鱼就朝他吐了个泡泡,尤其是一醒过来身后还有一个美女,时间过去这么久了,他早就不记得这个美女到底是他哪一任的雇主或者是雇主的女儿了。哦,她还叫她吉米,愣生生把一匹狼叫成了,一只猫?
嗯?
解决了所有保镖有成功get到一辆车的罗根拿着那个造型还相当可爱的车钥匙找到了即使在1973年也可以被称为老爷车的车子,辨认出自己到底在什么鬼地方之后,直接开着车奔着泽维尔庄园过去。
老实讲,他的确是感觉自己任务重大的,把分道扬镳的x教授和万磁王弄到一起搞事情,不是,是拯救人类神马的真的不是他的强项。他更倾向于跑到战场上,用自己的狼爪杀个痛快,万磁王克了他一辈子,这次居然,咦……感觉居委会大妈更适合做调解工作,尤其是这种,吵个架就离家出走什么的。
罗根摇摇头,一只手扶着方向盘,另一只手握拳发力,三根骨爪就伸了出来,嗯,虽然切东西不算很方便,但肯定不会让艾瑞克吃的死死地了。
这句话好像是有点歧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