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意义也违反他的职业道德,有了这层认知后,他大大松了口气。当时他若是多想一想,应该会对自己这样的反应起疑才对。
这时他只是放下手枪,从床头柜上拿起计算机和手机塞进背包,然后循着自己保留的潜逃路线奔入夜色中。但还没走远,便听见身后有人出声,他转过身去,只见路旁站着一个男人,不是那两个警察,而是穿着毛皮大衣、戴着毡帽的新面孔,身上散发一种不怒自威的气势。或许正因如此,侯斯特才会再度举枪。他感受到危险了。
此人身手矫健,一身黑衣,帽上有个头灯,不知何故布隆维斯特觉得他是与多人合作行动,因此本以为还会有更多人从黑暗中出现,而感到十分不安。他大喊道:“喂,你站住!”
他做错了。那人身子一定住,布隆维斯特就知道错了,他的动作就像个作战的军人,难怪反应如此迅速。当他掏枪射击时,好像这是世上最自然的一件事,布隆维斯特则已弯身躲到墙角。几乎没有听到枪声,但有个东西啪一声打中鲍德的信箱,发生什么事也就不言而喻了。高个儿警察赶紧结束通话,但全身一动也不动。唯一出声的是那名醉汉。
“你他妈的在搞什么啊?发生什么事了?”他用异常耳熟的声音咆哮着,直到此时两名警员才紧张地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