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的小女婴,养大还要花本钱呢。
所以,还好,囡囡肯定在城市中,或许就还在这北城的某个房间里。
我先去补了张手机卡放到手机里,然后找了个复印社,打印了一摞寻人启事。
复印社里的人很同情我,建议我附上照片,可惜我没有。
手机丢了,我手里就再也没有一张囡囡的照片,如果不是房间里还有婴儿床和她穿过的衣服、用过的东西,她简直就像是没存在过一样。
谢过店员的好意,我拿着一摞只有文字描述和联系方式的有偿寻人启事,递给每一个路过的人,在我路过的每个路口和每个小区门口,我都贴上。
我没有钱,可我仍然在上面印上悬赏五万征求线索。
有钱能使鬼推磨,囡囡那么小,卖也卖不出五万的价格,我盼着那些人贩子看到后,为了这五万块钱会把囡囡还给我。
很快,就有人打电话给我,问我是不是真的,还问我报没报警。
我直接挂断电话。
报警?报警有用吗?上次那两个警察自从走后就再也没有了音讯,我能指望他们帮我找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