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最后人群总算零零散散地散开,郑舒说话说得有点渴,顺手抄起推车上的高脚杯喝了一口,嘴角抽搐地发现水晶杯里的酒是二锅头。
郑舒:“……”
行吧,大俗即大雅,大土是大福。他这个盖了“随便吧”的朋友,把中西结合做的还挺彻底的。
洛九江也随便端起一杯来喝了一口。
“杯子很好看。”他夸奖道。
这句话又博得了几个还在他身边没有离开的围观人士的异样眼神。
有些人悄悄把目光投向洛九江持杯的手指,他的手指修长而有力,手掌不厚不薄,但是指腹指根都结着一层明显的茧子,就更让人看不出来路。
不认识最普通的高脚杯,但是谈吐从容自在,绝非没见过世面的人物;手上有一层现代人基本不会有的明显茧子,但是皮肤光滑紧致,不粗钝也没有疤痕,显然不是干粗活得来的。
然而他手掌上的痕迹,又不是枪茧。
来路成谜,是个练家子。几个人悄悄地交换了一下眼色。
郑舒绝望地给他圆场:“大神你太爱说笑了,你什么场面没见过啊。”
洛九江笑了笑,顺着他的台阶往下走:“只是开个玩笑嘛。”
他这双手手握过刀,持过剑,掌心里托举过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