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对余岁这个捡来的孩子太好,但也不是很差,至少能吃穿都能分出来一点给他。
后来过了几年,农户的家境好了一些,就攒钱买了一辆摩托车,改装成了三轮车,做起了拉人送客的行当。
当时那个年代,农村建设还不全面,乡村里没有建水泥路,都是泥巴路,是无数人走过而形成的泥巴路,一旦遇上下雨天就满地泥泞,人们想买点东西购置些物品之类的,得徒步走一两个小时的路程才能走到最近的镇子上。
为了方便,就有人开着这种摩托改装的三轮车送客,每天按照同一条线路来来回回的送,就跟现在的公交车一样。费用也便宜,几毛甚至几分钱的车费。当时的钱币面值不比现在,角元就已经很值钱了。
虽然慢慢的有钱了,但物价也跟着上涨了,农户的家里头说好也算不上好,他们只能供自己的亲生孩子读书,等余岁到了该念书的年纪,却是供不起了,因此余岁只能跟着养母下地种田,打打杂。
等余岁再大一点,大概十四岁左右吧,农户一家就商量着让他出去打工,赚到的钱好供他们亲生儿子继续升学。
余岁答应了,也出去打工了,还借打工需要登记等的缘由拿走了自己的户口本,但余岁出去后,除了头几个月有寄钱回来,之后就再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