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结婚,那就相当于自动放弃知青的身份,也放弃了回城的机会。
    不过她倒是觉得王思婉这个选择挺好的,反正她也回不来了,还不如嫁到当地。
    当时,她只是觉得王思婉不愧是资本家的孩子,真的很会算计。
    就算她觉得许安长得很好,也很有气势,她也一点都不羡慕她了,因为林秋知道,她以后会找到更好的,还是个城里人。
    虽然后来她找到的男人个头矮,长得也一般,可她能回城啊,她不用在地里干活啊,她正正经经拿着工资呢。
    只要一想到王思婉这种曾经的小公主,会在烈日还有繁重的工作当中,变得越来越苍老,她原本精致的脸蛋会长出晒斑,她柔嫩的小手也会皲裂变粗,她纤细的身材也会越来越粗壮。然后变成一个彻头彻尾的农村女人,想到这种场景,她都忍不住想笑。
    所以啊,人啊,运气很重要,王思婉前十八年运气很好,可这十八年过去了,老天爷就把她所有的运气也拿回去了。
    而她呢,之前运气可能不好,但后来,老天爷又给了她一把运气。
    虽然王思婉并没有像她想的那样,变成一个粗壮粗鄙的农村女人,这一点让她很失望,可没关系,只要有不能回城这一点,就够了。
    就算后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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