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玄幻小说 > 碧曦[快穿] > 33
,则必然会废除这些惨无人道的刑罚。社会的进步,文明的发展,并不由是否有酷刑这一标准来衡量,而是由当时的经济水平,科技,文学、艺术、教育、科学,语言,宗教等等所有由人类所创造的财富总和所呈现出来的状态来衡量的,绝不仅仅由刑罚,乃至法律这个单独的指标来权衡。《尚书》早在两千多年前就已经阐述,濬哲文明,温恭允塞。而文明这一词,最早出现在《易传》的’ 见龙在田,天下文明’。无论从哪个朝代,哪个词义,社会的文明程度,包容的含义,都绝不仅仅在于是否废除酷刑。”
    崔颢紧接着发言:“第二,辩方律师认为,死刑之所以不道德及伪善,是因为它跟谋杀等犯罪一样,也是夺去了人的生命,这就混淆了两者完全不同的性质,否认了死刑,作为一项法律的合理性。何为法律?且不说各种版本的法律释义,普遍的观念来说,法律是指由社会认可国家确认立法机关制定规范的行为规则,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一种特殊行为规范。换句话说,法律有其与生俱来的合理性。而死刑作为法律的一种,不同于约定俗成的私法,不同于没有强制约束力的道德,不同于构成犯罪的谋夺他人性命,乃是基于公共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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