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耻了,我都好几次恨不能吃他的肉喝他的血。没没,那都是从前的旧事了,我差不多都给忘光了,不过让我看,他好像很中意诗音你哎。对吧,沈浪?”
沈浪朝林蒙微微一颔首。
林蒙没有再像之前那样盛气凌人,她缓和了语气,由衷道:“我亦很佩服他在多门学科上的不凡造诣。”
朱七七“嗯嗯”两声:“他还是很厉害的,我想你们俩能相处融洽的。”
熊猫儿笑过之后,也跟着帮腔了几句。
再怎么说他们几人和王怜花,都相识十多年了,虽说王怜花之前作恶多端,但他人确实挺有魅力,有时候让人不得不佩服他,而且他也已经改过自新了,不是吗。打个不太恰当的比方,王怜花就是他们家的坏孩子,可孩子再皮再熊,那也是自家的啊。
林蒙自然是明白的。
所幸被王怜花牵连进的普通人,到最后都安然无恙。就是被王怜花在中途替换的“李茂”,也好好地返回了商船上。
王怜花是在商船中途在琉球停靠时上的船,林蒙后来回想时,意识到这个李茂,和原版的李茂并不相同——王怜花他每次易容时,无论易容成男女老少,有一点是不变的,那就是嘴角上的一粒痣,怎么样都会在。
再有王怜花版的李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