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
秦弘兵的话黄国忠很是赞同,决定一起干后。四个人在家里讨论起了合伙后的一些事项。
比如拿一样的钱,分红也都一样,各自负责自己的事情。按员工一样看待自己。如果需要员工,也坚决不能找亲戚过来。
这话说明白了。以后生意会好做些。
毕竟都是好战友,两人的媳妇也算是好朋友吧,不能因为一点儿的小营小利毁坏了她们两家的友情
两家人商量好后,就开始筹钱了。第三天的时候,张翠萍和刘二红就去了林宛的厂里。
对于张嫂子和刘嫂子两人合伙的事儿,林宛没有反对,只要两人没什么争执就行。
林宛拟的合同是两年的,两层楼的餐厅,都属于她们使用,但是不能善之改动里面的格局。合同里面有不少严格的条件,比如,卫生上,再比如周期菜单,要提前一个星期交给他们审查,而且饭菜的满意度,一定要通过百分之90员工的认可。
不然都要被扣钱的。
这次合同上还有押金,一共要300块钱。加上一次两年的租金。林宛也知道她们一下拿不出来。只让她们先教了一个月的租金。
剩下的钱在慢慢的补上。
两个人虽然签的心惊胆战,总觉得条件太苛刻了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