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这种颜色哎。”林昭昭说。
她难得地穿了身宝蓝色丝绒裙,不过还是黑丝袜和旧的黑色高跟鞋。披肩是绛红色,这种不扎眼的红配手腕上的蛇形玉镯正好。一个波斯菊胸针缀在披肩,塑封的花朵被别在心口,带来一股遥远的春意。连妆面都配合着明艳起来,不是清淡的米色、哑光粉或是浅棕,而是摩登的玫瑰色。
辛桐以往是黑白灰一路走到底。从面试时的职业装到正式开始工作的白长裙,冷空气降临后则是灰大衣和黑色及踝裙,得体是得体,总归少了点二十岁女子的生气。此时仿佛突然被人拿颜料填了色,虽只淡淡上了一层,但也敞亮不少。
林昭昭捏着她又软又嫩的葱白手指,道:“你应该去做个指甲,把前头修成尖的,然后涂成复古红。”
“我哪有闲心做指甲,”辛桐道,“洗锅洗衣服什么的,一下就刮花了。”
林昭昭啧啧感叹:“也不知道哪个仇人值得你费心思,我看着都想把你拐回家上床了。”
辛桐扯了下嘴角,笑意转瞬即逝。“见仇人嘛,总要摆足架势,拿出自己最好看的模样去斗法……不然跟个没毛的土鸡一样,还没开口气势上就输了。”
有第一回去傅云洲办公室的经验在,辛桐此次心里有底不少。上次妆面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