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玄幻小说 > 通房丫鬟要爬墙 > 第68节
该也不算是亲戚了吧?”
    原主又不是受虐狂,即便爹娘离去,无亲无故,可也不会想到去牙行卖身,要事一不小心被卖到青楼那一辈子都毁了,而且就是做奴婢也是要看主人的。
    要是主子不好,碰上个有个别怪癖或者性情残暴,那还不如乞讨度日。
    只不过原主父母留下的一个不怎么值钱的茅草屋被原主那没见过几次面的舅舅给占为己有,又觉得养她好几年不划算,所以一转手把她给卖了。
    嗯,这么算来,原主的赎身银子应该还在那个没啥亲情的舅舅手中,看来等到日后离开护国侯府,她有必要帮着讨要回来,毕竟她向来不是什么善人。
    不说孟薇,就是原主对那个什么舅舅都没有感情,说是陌生人都不为过,只不过以前是为了在对方还是手下讨生活所以对舅舅言听计从,却没想到还是被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