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爪子绑到竿子上,最后在底下搁一个大木盆,任由鸡滴答滴答的往木盆子里滴血。
杀鸡时,鸡血是必须要放干净的,要不然血液凝固在肉里头,会导致口感变差。这活蹦乱跳的鸡尚且如此,蔫巴巴的病鸡就更不用说了。温氏可不敢偷懒,起码放血这一块是丁点儿不敢的。等鸡身上的血流尽了,到烫鸡毛时,她倒是松懈了不少,直接拎着鸡头,把 鸡往滚烫的沸水里摁,泡上一会儿就开始粗暴的拔毛,这么一来鸡毛是绝对拔不干净的,那也无所谓,她会拿灶眼的柴禾胡乱的烫一圈,只要表面上看着干净了就成。最后当然是开膛破肚了,将内脏掏出来放到另外的盆里,先搁着回头再说,这档口就算她再抠门,也没办法关注这些细节了。
这干活前,温氏倒是煮了不少鸡蛋,除了给大郎带走了一些,剩下的就搁在土灶旁边,她也不嫌噎得慌,硬是吃了好几个。等活儿上手后,她就顾不得这些了,尤其在越来越娴熟以后,她整个人就跟疯魔了一般,一门心思的杀鸡放血褪毛开膛破肚。
当机械性的工作做了无数次后,那些动作就是深深的烙印在人的脑海里。到了后面,温氏整个人都是放空的,全凭本能在杀鸡。
按说,就算是再怎么简单的动作,也不会在这般短的时间内形成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