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阮重笙本不知道贺摇花是天九荒的人,只觉得这个小伙伴很合胃口,直到后来贺摇花告诉他:“我要回去做灵州少主了。”
十五岁的少年把懵逼写在脸上。
“我娘说那个女人要认我回去做她的继承人。”贺摇花叹气:“那个女人还杀了我娘,用我妹妹威胁我。哦对,她说我娘不是我娘,就是事出有因的收养。无所谓了,她好像一直不喜欢我,比起来我更在意妹妹。”
临走前阮重笙和他两个人酣畅淋漓打了一架,最后以阮重笙半招险胜结束。
后来一连三年,阮重笙都未再见过这个曾经臭味相投的小伙伴。所以说,这世事无常,谁知道重逢能如此意外。
“我现在叫你什么?邀少主?”当年那个自称“花公子”的小伙伴可未必随原名了。
不料,贺摇花淡淡报了名字:“贺摇花。”
原本的“贺花”加了个代表内门辈分的“摇”字,其余竟没变。
但阮重笙的重点已经不在名字上了,他低头看着被贺摇花冒险护住的“东西”。
说是“东西”也不失真,因为那就是一个由布包着的,被血糊满的头颅。
阮重笙:“尸体呢?”
贺摇花指指他头顶,阮重笙顺着看过去,一具尸体在他正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