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阮少侠名声在外,吃喝嫖赌无一不为,除却几个外来的混混流氓,纨绔子弟里可真没几个不认识这个人的。
何况那日酒楼门口替厉重月出头后,他这张脸肯定又有更多人认得了。
厉重月注意到了,忍不住道:“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恶霸?”
阮重笙被这种说法给噎住了,心里嘀咕:看来那天后这丫头恶补了不少东西啊。厉重月还挺高兴地继续道:“时天府里也是,他们见到我就躲。二哥还说我肯定嫁不出去了。”
吴千秋撩开碎发,微笑:“他们提起我,也爱说个‘力拔山兮气盖世’。”
顺带一提,宝刀“稚”乃是一代名器,重一百一十九斤,带柄共长六尺九寸,实打实的厚背带环大刀,往个高大莽夫背上一抗,画下来就能作辟邪用。
阮重笙想起了当初背着吴千秋和那把刀的生命不可承受之重。
厉重月小声道:“三姐那年一刀劈断千钧石的勇绩我们都还记得呢……”
阮重笙没忍住笑出声。
两个姑娘家不依,最后阮重笙领着人去买了几盏花灯和小玩意,自掏腰包得肉疼。
拿着街头卖的镀银小簪,厉重月表现得十分欢喜,立时戴在了头上。奈何那簪子过于花哨,配她一身水色罗裙略有不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