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文化的了,你去念夜大的话你现在的工作就得丢,多可惜啊,你现在可是端的铁饭碗啊,你以后去哪儿找这么好的工作啊,再说你继续念书还得花钱,你又不是没好的工作还念什么书啊,一个女孩子读那么多书有什么用,还不如多学点针线活什么的呢。”
    第六十四我的事情我做主
    刘长于觉得新月既然已经是小学老师了就该把握好这个饭碗而不是想东想西的。
    他的观念里女人读书无用,还不如多学点家务什么的,他喜欢小时候的新月,漂亮乖巧,而渐渐长大了的新月和他们的距离越来越远,其实这是文化差距造成的距离,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新月读完初中那会儿刘长于以及另外的一些亲戚就在林父林母面前建议别在让新月继续读书了,新月是个男孩子也到罢了,是个女孩子读那么多书有毛用,还不如省下钱给她当嫁妆呢,好在林父主意比较正,他坚持送新月去念了高中。
    因此新月成了林刘两家的年轻一辈里文化程度最高的。
    为了给儿子攒钱盖房子娶媳妇林父不得不忍痛把新月的录取通知书给撕了,对此他对女儿一直心怀愧疚,可林母却不以为然。
    新月刚刚参加工作以后刘长于就给她介绍了一个对象。
    刘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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