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还留着。
真是笨蛋!
“拿去洗吧。”
夏初晓把手帕还给云儿,心里暗喜,走进逍遥阁。
言以珩正在屋子里练书法,见夏初晓进来,说道:“你来得正好了,你看我这幅草书好看还是这幅正楷好看。”
他的字确实是写得非常好的,特别是草书,让人有种栩栩如生的感觉,好像那字正在腾跃舞动,欲从纸上飞走,而笔墨浓淡之际又像袅袅青烟腾升,若聚若散。
纸上的不像是字,倒像是画了,让人赏心悦目。
所以言以珩一直对夏初晓的毛笔字非常唾弃,虽然她觉得自己写得也并不是特别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