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应酬的晚,不用再回爸妈那里过夜,我睡得也不是很早,不用顾忌会把我吵醒。”
见沈挚依旧不说话,陆韵萱也闭了嘴,把他的衣服放在茶几上,弯腰俯身的时候,眼睛余光却发现他身上有一道长长的红痕。
女人都是直觉敏锐的动物,她一下就猜到怎么回事。
陆韵萱没立刻质问,只是站起来:“我去收拾一下卫浴间。”
走进卫浴间,陆韵萱的视线看向脏衣篓。
然后快步走过去。
她拿出沈挚换下的衣物,翻看过衬衫和休闲裤,甚至放到鼻子下闻了闻,没有香水味或者口红印,都很正常,她也确定,这些衣物就是沈挚昨天穿出去的。
刚要把衬衫放回去,却注意到纽扣上夹着根细短发丝。
如果不仔细看,肯定会被忽略。
酒红色,是女人的头发……
把衬衫丢进脏衣篓,陆韵萱从卫浴间里走出来。
沈挚已经不在沙发上。
他的手机,正静静的躺在那里。
陆韵萱走过去,按了按手机home键,发现没电关机了,恐怕也是因为这样,沈挚没把手机带在身上。
她握着手机到床边,床头柜上摆着充电器。
插上电源,十秒钟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