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遇安没动,明恕将手伸过去,团在萧遇安手心里。
萧遇安垂眸,以一种无奈又纵容的口吻道:“明队。”
“唉——”明恕装愣,“什么?”
萧遇安说:“你手也有这么大了,怎么还要往我手里放呢?”
相同句式的话明恕仿佛以前就听过,花了一秒钟回忆,终于想起来了——
小时候,他怕冷,一到冬天就喜欢挨着萧遇安。萧遇安的外套如果扣得严严实实那就罢了,如果碰巧没有扣上扣子或者拉上拉链,他便要行动了,先是靠近,然后趁萧遇安不注意,一下子栽到萧遇安怀里,得逞之后还扬起脸蛋直乐。
每次他这么做时,如果被萧锦程看到了,都会被萧锦程骂像只狗。他也不在意,狗就狗吧,萧遇安的衣服里暖和,暖和的地方谁不喜欢呢?
再说,萧家那只正儿八经的大狗叫程程,跟萧锦程一个程,又不叫恕恕,他如果是狗,那萧锦程也是狗,而且是只没有怀抱可以钻的狗。
这么算下来,还是他划算一些。
小孩子的逻辑就是这么奇怪,加上萧遇安从来不撵他,他便钻得心安理得,直到后来从男孩成了少年,才意识到自己这行为有多幼稚。
但习惯已经成自然,成年后的某一年,萧遇安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