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想到这种可能,是受到“膀胱案”的影响,如果不是上半年亲自审问过那个女魔头,此时他也不会根据那个仅有3毫米的锐器伤,分析凶手吃掉了孟珊的嘴唇。
“没有不对,感叹一下而已。”萧遇安说:“一个优秀的刑警,必须能够站在犯罪分子的角度,分析、理解他们的心理。你这么想,没问题。但我有一点疑问——凶手对自己的嘴唇不满,希望通过吃喜欢的嘴唇来改变现状,那他为什么不去杀男性?”
明恕没有立即反应过来,“杀女性更加容易?”
萧遇安摇头,“你也认为,凶手是男性,对吧?”
明恕这回理解到了,顿时皱起眉,“凶手是男人,他对自己容貌不满,想要‘吃哪补哪’,那他瞄准的应该是男人!女人的嘴唇再好看,也不适合长在男人的脸上!”
萧遇安说:“不过这是基于‘吃哪补哪’的推断,凶手的目的到底是什么,现在还下不了定论。”
明恕捂着自己的太阳穴,“还有,狗毛到底代表什么?凶手如果还会作案,会选择在哪里?”
这几乎是个无解的问题。
优秀的刑警必须能够理解犯罪分子的心理,但是再优秀的刑警也不可能在线索不足时,预测到凶手的下一步动向。
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