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强烈,犯罪心理结构不稳定,我认为陈飞宇不属于这一种。”
顾瑶反问:“那么,陈飞宇的自杀行为,该如何定义呢?”
同学们纷纷一愣,面面相觑,议论声四起。
“自杀也算犯法啊?”
顾瑶笑了,又切换到下一张幻灯片:“在一些西方国家对‘自杀罪’有明确定义,指的是具有责任能力达到责任年龄的人故意毁灭自身的行为。在英国普通法中,自杀是谋杀罪的一种,属于重罪,一般处以羞辱刑和财产刑。而在我国,虽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也有相关条文出现,比如——生命权是公民的权利,但公民不享有自杀的权利。”
学生们又安静下来,聚精会神。
顾瑶说:“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我们总说,罪犯自杀是带有一定的偶然性和偶发性的?试想一下,如果陈飞宇没有找到刘雨这个患有严重恐高症的人质,那么他用刘雨作为威胁,这件事还会成立吗?如果陈飞宇没有碍于当时的突发情况,而偶发性的选择终结自己的生命,那么他现在是不是正在坐牢,或者在精神病院接受治疗?其实罪犯的性质是可以很多元的,而且随时在变,绝不可以用单一的划分对其进行研究,那会在理论阶段就将自己带入误区。”
学生们神色各异,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