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
乔治是弗迪南德在将近四十岁时才生下的孩子, 一直宠爱异常, 事发之后他坚决不相信儿子会自杀, 警方介入了此次调查, 勘察现场后,发现了一些很微妙的线索。
至于是什么线索,报纸上肯定不会写出来, 董征怀疑就连这一句都是媒体为了促进销量加上的,西方媒体一贯喜欢用这种伎俩。
董征翻开下一天的报纸。
10月5日,头条依然是费迪南德次子自杀的调查进度,警方经过搜查取证后,怀疑乔治的死亡可能并非自杀。
10月6日的头条却换了个主人公,又有紫藤镇居民死了,他被发现死在自家花园里,他的左手不翼而飞——这点和乔治的死状一样。
董征一下子来了精神,前面的两份报纸中除了吞枪自杀之外,都没有详细描写乔治的死状,现在看来,有人在他死后发现尸体之前,就拿走了他的左手?还是说在乔治死前,手就没有了?
董征倾向于第一种情况,如果在死前乔治的手就被“凶手”拿走,那现场肯定会有不少血迹,不可能让警方第一反应认为这是自杀。
那么杀死他的人为什么要拿走乔治的左手呢?之后的那位死者的死,和乔治的死是出于同一个系列的吗?
董征继续往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