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她如此中意的竟是我的简投,那我自然是不好小气的,当然在赞助费的数额上压了致远一头。
    老师告诉我当天恰巧法学院有一场辩论赛,晨星有参加。论题是“夫妻双方应为孩子维系没有感情的婚姻/夫妻双方不应为孩子维系没有感情的婚姻”,她是反方二辩。
    这是我第三次见到她,在辩论台上熠熠生辉的她。词词有据,句句有理,不卑不亢,清晰完美地提出自己的论点。我因为看入了迷,那天下午公司的会我也迟到了。
    再后来,我又从老师那里得到了晨星的课表,我公司不忙的时候就会去看她上课,每次都隐蔽在最后一排看得见她的位置,我发现了这姑娘上课爱看窗外。我好奇她不好好听讲究竟是在看窗外的什么,下课了我就坐到她的位置也尝试向外面望,对面楼爬山虎长得好,但是对面楼那间教室的其中一个位置恰好也对着窗口。所以我分不清她究竟在看哪个。
    现在回想起来,我真的是幼稚。在下次上课的时候我竟跑到了对面那幢楼,找到了和晨星上课那间教室对着的教室,坐在了窗边的位置。
    原来这间教室也是有课的,也就是说晨星上课的时候向窗外望,是能看见对面那幢教学楼靠窗位置的同学的。自然她也就能看见坐在这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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