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在秋意渐浓天吃着手里的酒酿冰淇淋斯哈斯哈地吐露着白气,亦或是两个身高平均一米八五的大男孩蹲着路边逗弄着橘猫壮硕的小肚子,都显得妙趣横生。
沈云淮的故居其实得离着胡同再往里走一段路,临河,和隔壁房子中间相隔着一家茶馆和剃头房。房子有些年岁了,据沈云淮说这是他祖父更早以前就拥有的称得上是祖宅,白墙青瓦已经在年月的风吹雨打中斑驳,倒影在波光粼粼的河面,像乐谱上奏出老旧时光咿呀婉转的吟唱。
“欢迎。”
沈云淮抬手敲了敲破旧的门板,上头的门把早已被镀上锈迹,宋以乐想去碰,倒被沈云淮拦下了。
微开半扇门,仿佛能看见昔日旧时光,等沈云淮正式把大门敞开,院子被搬空得干净,只剩下几个来不及处理早已枯黄的盆栽和青苔侵蚀的石椅。院子不大,宋以乐跟着沈云淮的脚步半分钟能走完,越过院子后的大门漆上了朱红油漆,上头贴着的倒福似是手写的,笔锋婉转有力,只不过浆糊干透后翘起了一个角。
“我有时候会回来这里睡,但常用的只有我自己那房间和厨房。”沈云淮嫌弃似地抬手扇了扇灰尘,“客厅和院子里的那些实在没心思弄。”
宋以乐了然地点了点头:“其实这房子地理位置不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