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肉香味就跟着热雾弥漫开来,里面的红烧兔肉还热气腾腾的。方幼珍脸上的笑容几乎有点邀功的感觉,她笑眯眯地把兔肉推到程旷面前:“妈一炒好就给你装保温杯里了,就怕凉了不好吃。”
说完她又马上起身:“妈去厨房给你洗双筷子……旷,厨房在哪儿?”
“妈,别找了,这儿没厨房,”程旷拉开抽屉,从里面拿出两双一次性筷子,掰开了给方幼珍,“我有筷子。”
方幼珍却摆摆手,推拒说:“我不爱吃。这是好东西,补身体的,你多吃点。”
她说完却不见程旷动一下筷子,方幼珍知道他一向固执,只好妥协了,嗔怪道:“都说不爱吃了,你这孩子……”
这兔子肉是从一个食客手里买到的,据说是野生的。方幼珍怕放久了不新鲜,当天就炒好了,可是程有义不在家,燕石街又偏僻,出租车不好打,她一个人拎着保温杯走了老远的路,好歹是赶上了末班车。
路上可能是受了凉,吃到一半,方幼珍忽然觉得肚子痛,皱着眉“哎哟”了一声,程旷问她怎么了,方幼珍摆手说没事,搁下筷子进了厕所。
她起初以为这只是寻常的腹痛,缓缓就能好。谁知,十分钟后,疼痛非但没有缓解,反而加剧,就像有人拿着一把刀子在她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