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声惨叫。
四个混混不知道被击中了哪里,几乎当场就昏迷倒地。小孩听见小巷深处传来脚步声,有谁从阴影里走了出来。他先是看到了一双绿色的皮鞋,接着是条纹的紫色西装裤。
他很想说从他四岁起他就很少见过除了马戏团以外,正常人上街会穿绿色的皮鞋和紫色的西装裤了。但无论如何。
小孩抬头:“谢谢您,先——”
他话说到一半,突然梗在喉咙里。
阴影底下的人走了出来,他不止穿着绿色的皮鞋和紫色的西服,还拿着一个鹰头手杖,化着一脸的小丑装。在哥谭,不会有人不熟悉他的名字。
Joker。
小孩眼睛蓦地睁大,脖子就像被人掐住了一样发不出声音,甚至喊不出他爸爸的名字。
“啧啧啧。”小丑停在原地,那双湛蓝色的眼睛看着小孩,心疼道,”真是个小可怜,被这群混混吓得话都说不出来了。”
他说着,移动了一下手杖的位置,对准了其中一个混混的膝盖,很自然地往下一撑——小孩发誓他听见了什么东西碎裂的声音。
昏迷中的莫西干头一下被疼醒,他惨叫着抱着膝盖原地打滚。小孩看着那个隔着裤子陷进去一个凹槽的膝盖。
小孩后背发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