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手字……”
沈存好像知道他在笑什么,支着下巴偏过脸,看了看顾厌的报告,忍不住啧了一声:“漂亮。”
“凑合吧。”顾厌转了转脚脖子,银色脚链晃动出好看的弧度。
不怪顾厌得瑟,他写的字的确能拿得出手,潇洒不失筋骨气,经常被院系里的老师捉去抄文件。顾厌的姥爷是一退休的书法艺术专业的教授,在C市都有不小的名气,他小时候没少被姥爷逮住练字。他姥爷嫁女儿,找儿媳的第一标准是字儿好,所以他们家从上到下,没有一个字丑的。不说顾厌,就是早早辍学的孟晨心,一手硬笔字都十分漂亮。
俗话说字如其人,顾厌本以为沈存写字也是温雅俊逸的,没想到……
“没想到你字长这样啊。”顾厌歪着头直乐。
“丑吗?”沈存摸了摸下巴。
“……不能说丑。”顾厌努力形容,“就是短胳膊短腿的,像小孩儿写的。”
“哦。”沈存又写了两个,每个笔画果然都拉得短短的,字体结构也很松散,看上去有种萌萌哒的感觉。
顾厌心血来潮,在纸上模仿了几个,像一溜儿排着队的小人:“有点儿意思。”简直要被自己萌到了。
沈存笑了笑,也在那张纸上写了几个:“我试试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