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腻的脸变得恶心,只能用最平静的语气和表情来和他“谈判”。
“可以,你说。”
“我叫方依然,你呢?”
告诉别人自己的名字之后反问别人是一种礼貌,然而对方听完后,直接站起身拉了拉自己的衣服,“我,你不必知道,走了。”
男人给身后跟着他的律师使了一个眼色之后,就利落地迈着自己的脚步离开了,门一开一合之后,又只剩下方依然一人留在询问室,约莫过了两小时以后,才有警察过来告诉她可以走了。
出了警察局,方依然才发现自己身无分文,被带走的时候甚至连手机都没有带!除了靠她的两条大象腿走回家,显然很不现实,最主要的是……原主是个不爱运动的人,平常除了搭公交车就是叫出租车,鲜少走路,因此她就成了个路痴,凭借她的记忆力根本不可能走得回去!
这绝对是做任务以来遇到过的最坑爹的原主了!
刚接手原主的身体,就让她进了局子饿肚子,然后现在又害她迷了路。
她住的小区叫什么来着?她的记忆力可真不咋滴,连自己住的地方在哪里也十分模糊,这感觉实在是太糟糕了!
小可:主人,您的血槽掉了一格!
小可:主人,您的血槽又掉了一格!